先天的優勢加上後天的努力,是運動員的成功方程式。
甚麼是公平呢?在寫運動小說《鐵人1.5》 時,我不斷問自己這個問題。坊間的運動比賽,以至世界級賽事,通常都是以性別、年齡及體重去分組。大部份比賽都至少會分成男女兩組,主要是基於男女體格上的差別,由於骨架、肌肉量和體脂等各方面的身體差異,男性在運動競技上比起女性有先天性的優勢。
以年齡去分組,則是考慮到人體的成長及衰老曲線,由於成長的最主要差異在於青少年時期,所以在中小學的比賽分組中,年齡層相對會比較窄,大學生比賽及職業賽事通常都不受年齡限制。至於體重的分組普遍出現於搏擊運動、格鬥及舉重比賽,按體重把選手分成不同量級,為了抵銷體重的優勢,務求使比賽更公平。
上述這些分組方法,主要的目的都是盡量排除先天的差異,卻難以應用在所有運動比賽當中。
如果公平是讓所有人在同等的條件下比賽,腳長的人是不是該比腳短的遲起跑,或是跑比較長的距離?相信大部份人都不會覺得這是公平,只會認為這是讓賽。再者,若過份地按身體差異地分門別類,導致每組的參賽人數減少,亦會影響該運動的普及性及觀賞性。
我們必須承認,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。除了先天的身體質素外,每個人的成長背景和家庭資源都不同,這些先天性的差異是難以量化卻確切地影響一個人的發展。即使有成為運動員的天賦,亦不代表有足夠的時間或資源訓練。現實是殘酷的,經濟壓力、家庭期望、社會環境,全都影響運動員的培訓。
而唯一與自己條件相若的人,只有自己。所以無論是運動或是生活的其他方面,與自己比賽就好。
撰文:永若晴
突破作者,著作《鐡人1.5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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