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意屬於品格價值一環,因它會影響人類的生存,影響人與他者的關係,影響世界的多樣性和多元性;對人的生命素質有陶染作用。
創意有時是關乎人類的生死存亡。例如非洲國家盧旺達(Republic of Rwanda)有段時間發生了多次種族清洗的災難,胡圖族(Hutu)人和敵對的圖西族(Tutsis)人彼此殺戮,大家在歷史上本來都頗為友好,互相熟悉,甚至會通婚聯親。但因殖民地政府政策導致仇視對方,獨立後也沒有改善,1994年短時間內有五十萬至一百萬人被殺,當中包括圖西族人和胡圖族人,震撼整個世界。兩族被殺者家屬心裏其實有很多不安,包含怨恨、傷心和內疚,自責沒有好好保護家人和族群。試想因一時的衝動,導致互有仇殺,現在要做復和的行動實是舉步維艱。究竟今天敵對的兩族人如何共處呢?他們就想出復和的其中一個項目就是「和平之牛」(Cow for peace)──計畫是送一些母牛給受害者的家庭,生了小牛後,就將那些小牛給殺害者的家庭,那麼這隻牛的後代就住在敵人的家裏,久不久雙方就會見見面,聯繫一下,慢慢地彼此便可以恢復溝通,可以連結起來。這個案例讓我們思考香港情況,香港撕裂嚴重,內部矛盾處處,各方是否有創意地想出一些方法,解決之間的分歧,達至包融差異而又合一局面。
一個地方或一間公司擁有不同類型、不同個性、不同年紀的人其實是一個寶藏,如果當中關係配合得好,可展現獨特性或嶄新的果效,因為創意是湊合了多種不同關係而成。
試想像一個家庭,當兩個人離開原生家庭,相愛結婚,我們不會用雙贏來形容,而是需要融合創建一些價值來維繫這個家,懷孕所生下的子女變成了父母混合體,但子女卻擁有他們自己的樣貌、體型、性格和喜好,是和父母有關係卻完全獨立的個體,他們也會有新的思想價值。商業社會上一個同事加另一個同事、一家公司加另一家公司,並不等於兩個同事、兩家公司,而是交融在一起,才可創造出新的東西。若雙方關係惡劣,是不會有甚麼成果,所以所謂雙贏(win-win)其實可以理解為提升雙方價值,假設沒有這種「完形效益」,大家只活在自己世界裏,和外間人與事脫離關係,社會又何來和諧進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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